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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出台扶持政策对先进制造业进行贷款贴息和补贴
时间:2020-03-10
 

  从河北省邢台市财政局获悉,邢台市日前制定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赶超发展财政扶持政策(试行)》,并结合纳税额度和亩均税收等情况重点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绿色智能首台(套)产品的研发、销售和保险予以补贴。

  据了解,邢台市财政扶持先进制造业企业的主要方向是,新兴技术成果产业化后形成带有基础性和引领性的新产业以及传统制造业吸纳、融入先进制造技术和其他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后,提升为先进制造业。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须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良好社会信誉等条件。绿色智能装备首台(套)产品是指首次自主研发生产,在关键技术、新材料运用、系统集成等方面,包括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较大突破,拥有知识产权、有重要示范窗口作用的装备新产品。绿色智能装备市级首台(套)产品由邢台市工信局认定。

  贷款贴息方面,明确对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年净增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进行固定资产贷款或一年期内(含一年)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贷款利息发生额给予补助。对亩均税收20万元以上、亩均产值400万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优先支持。同一企业年度累计贷款贴息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绿色智能首台(套)产品研发补贴方面,明确对新认定为市级首台(套)产品,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分别给予生产企业100万、50万元的奖励。同时鼓励生产企业大力开拓市场,提高首台(套)产品市场竞争力。对新认定的市级、省内和国内首台(套)产品,在通过认定当月起的一个完整年度内,销售收入在500万以下(含)按销售收入的5%给予补助 销售收入超500万元以上部分按销售收入的3%给予补助,补助最高限额100万元。市级、省内或国内首台(套)产品销售补助只享受一次。

  同时,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对企业销售的前三台(套)或首批次市级首台(套)绿色智能装备产品实行保险补助,补助金额为实际保险费用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保险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示范条款承保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实际保险费率不超过3%。对享受省内、国内首台(套)风险补偿政策的,按实际保险费用补助省、国家政策奖励的剩余部分,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据了解,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的具体实施,由邢台市发改委牵总,会同邢台市财政局、邢台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对省财政直管县(市)属企业,市财政负担20%,县(市)财政负担80% 对其他县(区)属企业,市财政负担30%,县(区)财政负担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