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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委:争取中央部委在京单位使用《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时间:2020-01-14
 

  1月13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针对《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落地问题,北京市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仁全在发布会上表示,为顺利落实《条例》,杨仁全表示,市科委将做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宣讲宣传,二是研究制定落实方案,三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四是争取中央部委在京单位使用《条例》。

  2019年11月27日,《条例》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赋予创新主体更大自主权,具体措施包括调整“事后奖励”为“事后奖励”+“事前产权激励”并行,探索“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制度创新,在全国地方立法中率先作出相关制度安排。

  在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方面,杨仁全表示,市科委将加快推进《条例》配套政策的立改废,目前已经初步制定了《条例》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拿出来了细化相关政策的清单,清单内包含各个责任部门、组织部门。对于以前的一些相关政策法规,要结合现有的新的政策法规,进行及时的调整。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方面,市科委将加快建立全市层面的科技成果转化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市级部门之间联动,市级与区级部门之间联动,甚至与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

  在争取中央部委的支持方面,杨仁全表示,北京有巨大的科技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这些优势大多集中于中央单位,市科委将努力获得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中央部委的支持,争取这些中央部委在京的高校科研机构使用《条例》。

  “我们要以《条例》的实施为起点,强化政策的协同效应,为成果转化,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政策的协同力度,是《条例》落地最后一公里,甚至落地最后100米的关键之关键。” 杨仁全说。